電影- 非常好看:
2018 The Post, 1987: When the Day Comes
2017 Hidden Figures, Dangal
電影- 非常好看:
2018 The Post, 1987: When the Day Comes
2017 Hidden Figures, Dangal
拖了一年還是寫一下好了... 去年跟兩位大學社團朋友討論了一下, 我覺得"現在"(以目前的技術)就有可能辦理"不在籍投票"...
其實去年"公投與大選脫鈎"時, 我覺得是一個契機..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JerryHLIN/posts/pfbid02AgiCEGxkpG6Sw9JNtCiWrDcMYogdAGp6NJ89zFRxuEfTCiWjYPTt8L4iiZT5n77Nl
可以用來思考一下, 我們想要的"不在籍投票"要如何實現..

這次statement幾乎是一字不漏再抄, 事實上只改一個字: raise, 然後就是刪掉accommodative那半段而已.
然而在projection似乎有一些對於未來指引的線索..
首先, 是Clarida成為副主席, 所以原本長期(Longer run)中3%多了一票
成為6票, 雖不影響其本來5票就是眾數, 但卻讓中位數變成了3%.
2015年底.. 我想我終於能夠回答一個已經在心上10多年的問題...
I. 故事(Hi story=History)
2000年我從清大經濟系畢業了..
其實剛畢業的時候, 我實在不知道出社會要做什麼..
同學中有人要考公務員、有人要出國留學.. 就業的有人要做行銷企劃..

由這次FOMC意外出台縮表時程來看, Yellen可能在2018不獲續任, 而意外出台的縮表時程將作為「遺旨(或遺命、遺詔)」規定接班人按表操課; 想想看, 若Yellen知道將再做一任, 還會想用這些預定好的規定來使自己綁手綁腳嗎? 通常規定是規定別人去做的, 自己則希望獲得最大的彈性. 另若以上次(2013)Bernanke離任時序來看, 他在5月暗示Taper後, 6月隨即傳出Obama正在尋找他的接班人, 故這次6月意外出台縮表時程, 若再有傳出Trump正在尋找Yellen繼任人選, 則應可確定明年2018 Yellen將離任.
至於縮表時間點按先前說法: 先升息、後縮表, 所以可能是9月繼續升息, 等到12月才預定啟動縮表(而這也符合2013時Bernanke離任前預定啟動之時間點). 然而, 亦有一說法是因金融市場行情波動, 使9月暫緩升息並延至12月再升, 則縮表啟動亦順延至明年3月. 但若FOMC較預期更為積極, 則亦有可能9月升息同時縮表.
而按照縮表時程, 首季將從每月100億(公債60億+MBS 40億)開始, 之後逐季每月增100億至500億為止; 換言之, 若12月才預定啟動縮表, 則2018縮表規模將只有3000億, 2019以後則擴大到6000億. 然而, 若順延1季則2018縮表規模只有1800億, 到2019亦僅5700億; 另外, 若提前1季則2018縮表規模略增至4200億, 到2019維持在6000億. 如下表所示:
此外, 階梯式漸增的縮表時程除了是仿效Bernanke QE Taper的階段式下降外, 更有可能是為了配合Trump的重大政策(如: 基建、稅改等方案)於2018正式漸次展開, 若屆時經濟與通膨逐漸加溫, 則公開/明定的階梯式漸增縮表時程有助於經濟與通膨不致失控.
另外, FED史上尚無縮表情況可資比較, 惟2013 ECB曾降低資產負債表規模或可作為參考(如下圖). 當時ECB停止購債使資產負債表自3兆降回2.3兆, 而10年期德債殖利率大約只從1.3%上升到1.9%, 即1年內降低將近7000億規模, 卻只讓殖利率上升60bps左右. (但若以高低點1.15%-2.08%論, 則達到90bps左右.)

FOMC的組成係由正副主席(Chairman、vice Chairman)及5個常任理事(Governors)及5個地區理事(President)所組成.
地區理事由12個地區中每年輪流5個出任,但紐約為固定常任,故實為11選4.
目前正式副主席懸缺,而5個常任理事亦缺1名待補,故Trump有可能提名2人補實;而2018 Yellen屆滿,若未獲留任,Trump亦可能提名自己的人馬.
X航的小股東, 你為什麼不生氣...
勞資關係破裂, 勞工選擇罷工.. 最後營業損失及談判讓步是誰買單??
罷工期間, 消費者權益受損提起告訴.. 若敗訴, 請問是誰買單??
所謂的資方就是財產權的所有人(即股東), 以及股東所請回來的董總所率領的經營管理團隊..
市場化與監管..
首先做一個民主國家, 自由是首要的精神.. 而自由的精神不單是政治上的, 更重要的是生活上的, 也就是經濟上的...
經濟上的自由, 也就是市場化, 排除專營/獨佔的限制; 既然"政府力量有限, 民間潛力無窮", 何不引進民間的競爭管理能力, 而政府只需要做好監管的角色即可...
以新政府520上台後的台電核電案來說.. 如果早就進行我所謂的"電業全面自由化", 那麼這種利用專業來欺瞞的事件會一再發生嗎??
不會的, 因為在全面自由化/市場化下, 不會只有台電一家專業的電力公司, 也許會有另一家專業的綜合電力公司, 更可能有好幾家專業的發電公司/集團, 以及數家專業的輸配電專業公司/集團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