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完學長姐的演講真是受益良多..
我的想法倒不是只有"擁核"與"廢核",
我的感覺是: 現階段推動電業自由化比反核重要..
在台灣, 電力是壟斷性事業, 但在國外, 電力是民間可以參與的公用事業..
我在想, 如果可以"全面"開放電業自由化.. 那麼民眾就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核電..
也就是說, 想反核的人可以自己用市場的方式反核; 而擁核的人也可以繼續享有便宜的電..
這想法就跟 反蘋果-鴻海血汗工廠, 以及 反非洲血鑽石 是一樣..
消費者有權決定自己所要的是什麼東西...
一個粗略的想法.. 如果市場上有2家 電力調度公司, A公司標榜反核絕不使用核電, 所以電價很貴是B公司的10倍.. 而B公司則是標榜便宜, 但不反核..
這時候, 消費者/民眾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去 付費買電..
如果真的大多數人願意反核承擔高電價, 那麼標榜反核的A公司生意興隆, 便會將購電的指令多下給 水力/風力/太陽能/燃氣/燃油等電廠..
而生意不好的B公司, 縱然想下單給核電廠恐怕也沒辦法, 自然而然就會被市場淘汰..
那麼此時反核大業也將大功告成..
所以, 我覺得現階段推動"電業全面自由化"比反核重要..
另外, 其實核電與核四是2回事.. 不應混淆..
支持核電可以反核四, 反核電未必不可支持核四..
反核四的理由著重在粗製濫造與偷工減料..
反核電的理由著重在環境成本與災害應變..
二者攸關而不同..
如果妳/你支持核電, 請支持核五.. 相信下一個全新的會更好..
核四就stop loss認賠吧..
另外, 其他相關的想法散見於下列文章..
未完待續..